关于做好2021、2022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及
2023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现组织2021、2022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项和2023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申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结项
(一)结项条件
1.重点项目成果须以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校定C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一般项目成果须以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校定D级期刊上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
2.项目成果须注明“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项目批准号)”;
3.结项成果需与立项内容相关;
4.项目立项期超过一年;
5.以外文校定D级期刊作为结项成果,需经专家同行评议。
(二)材料报送
各培养单位于2023年11月17日前统一将《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结项报告》(结项报告不能出现指导教师有关信息)、研究成果复印件、《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汇总表》(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acxkxw@126.com。
二、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申请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的负责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项目申请人为我校2022年和2023年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申请人必须能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时完成项目,项目执行期限不超过2年;
3.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所学课程均应合格,学有余力,能在导师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研究任务;
4.每名研究生同年度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但可作为参与人参与2个项目,申请项目组成员(包括负责人)为3—5人,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
5.已有在研的科研创新基金负责人不得申请此类项目。
(二)选题要求
1.选题应与申请人专业研究方向一致;
2.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较高学术价值,预期成果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理论或现实意义;
3.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有助于提升科研能力。
(三)立项类型及资助金额
1.一般项目资助金额2000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5000元,以申报结项时的最终成果确定级别。
2.项目执行期间,重点项目须以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校定C级及以上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一般项目须以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校定D级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
3.项目均须注明“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项目批准号)”。
4.同一成果已经申请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将不再重复奖励。
(四)项目评审和材料提交
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采取研究生本人申报,导师推荐,培养单位初审,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
各培养单位于2023年11月30日前统一将纸质版《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评审活页》、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上述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cxkxw@126.com。
联系人:姚悦、章倩倩
联系电话:0552-3173572
附件:
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