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 2023年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3〕4号)要求,现开展我校2023年安徽省高等学校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皖教学〔2021〕1号,附件2)要求,对照评选对象、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评选比例(指标见附件3),认真做好我校2023年安徽省高等学校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选工作。
各培养单位评选推荐名单需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4,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签名栏须手写签名)《2023年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5)及公示结果(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3月13日(周一)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科(一号行政楼C21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cyjsgl@163.com。
联系人:杨晓庆 吴垠蕤 联系电话:3173756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