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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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程序 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推选工作。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推选的组织、协调和审核工作。推选工作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本人申请。毕业生对照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全面总结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情况。 (二)导师推荐。导师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书面推荐意见。 (三)班级评议。班级成立由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指导下,对提出申请的毕业生进行公开评议,根据评议结果提出校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四)培养单位推荐。培养单位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级提出的候选人进行审查,提出推荐意见,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将推荐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本单位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公示情况材料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五)学校评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培养单位的评选结果进行复核,经部门会议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二、奖励办法 (一)经学校批准的“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学校统一发文表彰,颁发《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归入学生档案。 (二)优秀毕业生参加各类就业双向选择等活动,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推荐。 三、材料报送 1.评审表。《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4)须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填写示例及要求详见附件3。 2.申报材料。各单位须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原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审核确认后,报送审核人签字且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汇总表。《安徽财经大学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5)须报送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cyjsgl@163.com。 4.评选指标比例详见附件2 。 四、工作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安财发〔2021〕82号)(附件1)和相关要求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将评选材料于12月14日(周三)17点前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科(一号行政楼C314),联系电话:3173756。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