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第二轮学科特区立项的通知
各学院(部、所):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学科特区实施办法》(校政字【2018】119号)有关规定,由各学院(部、所)推荐,经学科建设办公室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复核以及校外专家评审,2019年1月22日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学科建设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同意确定城市与县域经济等7个B类学科特区、公司治理与资本配置效率等11个C类学科特区予以立项,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相关学院(部、所)和项目负责人应加强对学科特区的建设与管理,改善科研条件,优化学术队伍,切实完成学科特区规划中制定的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进一步发挥学科特区在学科评估、博士点申报等方面的带头示范作用,促进我校学科建设更好更快发展。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将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学科特区实施办法》(校政字【2018】119号)有关规定,对学科特区进行期中检查及期末结项验收。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财经大学第二轮学科特区立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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