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科建设的质量和水平,结合学校学科建设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校级一流学科遴选暂行办法》(校政字【2017】112号),学校决定开展校级一流学科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要求
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按二级学科进行遴选,其他学科按一级学科进行遴选,申报校级一流学科应是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且已经有两届毕业生。省级重点学科可直接认定为校级一流学科。
二、遴选条件
在近五年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研究方向
有3个以上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且其中至少有1个研究方向具有较为突出的特色及优势或处于国内学科发展前沿,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学科发展能发挥重要作用,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二)学科梯队
学科带头人应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原则上应具备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以上称号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学科方向带头人应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组织能力,原则上应具备校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以上称号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学科队伍的数量和学历、职称、年龄与学缘结构比较合理,具有较强的学术骨干和后备力量。学科组成员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不低于45%,具有高级职称(正高、副高)比例不低于60%。
(三)科研条件
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
1.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或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或横向科研经费达50万元(财务处到账经费)。
2.在校定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相关论文20篇以上(其中,在校定重点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3.在一类出版社出版科研专著1部;或出版系列研究报告1部。
4.省部级科研奖三等奖以上。
(四)教学条件
学科组成员承担本科及研究生教学任务,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较高,承担省级及以上教研项目,并取得过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三、遴选程序
(一)学科申报
校级一流学科以申报学科归属学院为单位申报。各申报单位根据一流学科的遴选原则和条件,7月18日以前向研究生处提交《安徽财经大学校级一流学科申请简况表》、《安徽财经大学一流学科汇总一览表》和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研究生处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科申报材料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
(二)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1.申报学科负责人汇报、答辩。汇报内容:申报学科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特殊性;学科建设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建设经费预算及使用的合理性;建设的预期目标等。
2.校学术委员会在学科负责人汇报、答辩的基础上,对申报校级一流学科的目的、意义、学术水平、区域优势、学科特色、可行性等进行评审,并进行投票表决。
(三)学校审批:校学术委员会将评审出的拟立项的校级一流建设学科报校长办公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审议公布。
四、申报工作安排
完成时间 | 工作内容与要求 | 负责单位 |
7月18日 | 《安徽财经大学校级一流学科申请简况表》、《安徽财经大学一流学科汇总一览表》和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 相关培养单位 |
7月19日 | 校学术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议,获2/3(含)以上委员同意视为评议通过。 | 研究生处 |
7月20日 | 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 研究生处 |
7月23日 | 正式发文 | 研究生处 |
联系部门:学科建设科 联系人:程修刚
联系电话:3169052邮箱:acxkjs@163.com
附件1:《安徽财经大学校级一流学科遴选暂行办法》
附件2:《安徽财经大学校级一流学科申请简况表》
附件3:《安徽财经大学一流学科汇总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