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要求
学位授予单位依据《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2017年安徽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指南》组织填报《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等相关申请材料。
注意事项: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新增的一级学科授权点与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新增的各专业学位授权点与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各单位提交的《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将长期保存,并作为今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材料之一。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校,提交以下材料:
1.《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报告》、《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纸质版一式20份;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会议纪要、表决结果,一式3份;
3.审核工作总结报告,一式1份。
(二)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纸质版一式15份;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会议纪要、表决结果,一式3份;
3.审核工作总结报告,一式1份。
备注:所有材料同时提交WORD及PDF(加盖公章)版本。
三、申报工作安排
完成时间 | 工作内容与要求 | 负责单位 |
7月14日前 | 1.博士点申请:提交《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报告》、《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2.硕士点申请:提交《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或《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 相关培养单位 |
7月19日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议,获2/3(含)以上委员同意视为评议通过。 | 研究生处 |
7月19日 至 7月25日 | 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并及时处理异议。 | 研究生处 |
7月26日 | 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会议纪要、表决结果等材,以及其他佐证材料,报送安徽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 研究生处 |
附件1: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
附件2: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
附件3:安徽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7年安徽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rar
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处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