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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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相关部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办法和相关文件; 二、负责编制各类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制定招生计划及数据上报工作; 三、负责编制研究生招生简章,组织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 四、负责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和接收推免生的具体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 六、负责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命题、制卷、试卷封装等工作; 七、负责组织专业课试卷的拆封、装订、评卷、核分、成绩录入、上报及查分查阅等工作; 八、负责研究生复试名单的确定、组织调剂与复试等工作; 九、审核、确定和公布拟录取研究生名单,与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研究生签定各类协议书等; 十、函调拟录取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档案,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 十一、接收研究生新生档案,登记整理和发放; 十二、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前置学历的筛查工作; 十三、完成各类招生数据统计、数据分析工作; 十四、完成研究生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 孙娜 查海峰 联系电话:0552-3169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