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中心)及导师组:
根据我校对教育部本科教育水平评估工作的总体部署,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高质、有序进行,根据2007年8月31日校党委会决定,我校2005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论文指导、撰写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务必保证论文质量;
2、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工作程序:
(1)参加本次答辩的学位论文全部送校外专家评阅;
(2)2007年10月10日收缴论文;
(3)2007年12月10日前完成论文答辩。
3、不符合论文答辩条件者按学校有关规定推迟。
研究生部
200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