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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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安徽财经大学与铜陵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和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与铜陵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的文件精神,2013-2014年度安徽财经大学与铜陵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积极申报。 1.申报对象:安徽财经大学与铜陵学院联合培养的2012级在校注册全日制研究生; 2.申报要求及其它: (1)项目申请人应在铜陵学院指导教师(安徽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的指导下认真完成课题申请书的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 (2)每名研究生只能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鼓励以项目组名义进行申报,提倡跨年级、班级、专业等具有不同背景的学生组建项目组,我校将对每个立项项目资助经费5000元。 (3)申报受理时间:自2013年9月25日开始,10月15日截止。 (4)申报时需同时提交申请书及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报送铜陵学院科研处。纸质版申请书必须由所在的安徽财经大学相关学院盖章、铜陵学院指导教师签名后生效。 二、项目结项 2012-2013年度立项的8项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均即将到期。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安徽财经大学与铜陵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见附件4)及报送研究成果材料各1式2份,于2012年11月30日前交铜陵学院科研处。成果形式为论文、论著的,应标注“安徽财经大学与铜陵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论文需提供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等复印件或从期刊网上下载的PDF文档。如本次不能结项,请填写《铜陵学院校级科研项目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5),说明理由申请撤项或延期。 通过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可凭项目研究工作支出的经费票据,由我校导师签字后交科研处,同时提供本人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见附件6。由科研处统一组织,依据《铜陵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履行报销手续。 纸质版报送或邮寄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四路1335号铜陵学院科研处;电子版请发送至:kjc@tlu.edu.cn。 联系人: 特此通知 铜陵学院科研处 2013年9月20日
附件1:安徽财经大学与铜陵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安徽财经大学与铜陵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