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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07     访问次数: 912

培养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评选上报2018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的通知》(皖教学函〔2018〕1号)要求,现开展2018年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研究生推选工作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推选办法》(附件1),对照推选条件、推选程序和比例(指标见附件2),认真做好我校2018年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研究生(以下简称“省双优生”)的推选工作。
    各培养单位推选的省双优生名单需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公示无问题反映后,将《2018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公示结果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于2018年3月12日(周下午下班前报送至研究生处研究生管理科(一号行政楼c314)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3月7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