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学术能力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依据《安徽财经大学学术之星评选办法(试行)》(安财发〔2025〕1号)相关要求,开展2026年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守正创新、宁缺毋滥。
二、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校在读研究生,包括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高尚、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3.科研能力突出,学术成果丰硕。
(二)业绩条件
1.“学术之星”申请人应至少在校定B1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一篇;
2.“学术之星”提名奖申请人应至少在校定中文 C级及以上期刊(不含校定B2级)发表论文一篇。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推荐表》(附件2)、《安徽财经大学“学术之星”推荐汇总表》(附件3),经导师审核,于3月15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成果周期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负责审核申请人相关材料并组织评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及推荐顺序,并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31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及相关学术成果的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cxkxw@126.com。
4.专家评审和现场答辩。研究生院对推荐人材料进行复审,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答辩,确定拟获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
5.结果公布。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公布评选结果。
6.表彰和奖励。学校对获奖人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对“学术之星”获奖者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人、“学术之星”提名奖获奖者奖励人民币2000元/人。
五、材料提交及要求
1.申请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1)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推荐表一式三份;
(2)代表性成果(申报人为第一作者且代表性成果限填3项)及其证明支撑材料(论文期刊包含正式公开发表的封面、目录、正文首页,外刊需要提供检索证明;著作包含封面、目录、书号所在页;课题包含立项书、结项书;案例成果包含案例正文、入库证书;专利成果及资格证书须上传相关证书扫描件)。代表性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3)安徽财经大学2025年研究生“学术之星”汇总表一式一份。
2.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相关要求如下:
(1)推荐表格式及命名规则:学院_专业_姓名(Word文档)。如经济学院_政治经济学_王博.doc
(2)学术成果格式及命名规则:学院_专业_姓名_成果出处(发表时间)_成果名称(PDF文档)。如经济学院_政治经济学_王博_财贸研究(2020.04)_安徽省区域经济理论的研究与实践.PDF。
(3)汇总表格式及命名规则:学院_HZB(Excel文档),如经济学院_HZB.xls。
所有材料由各培养单位统一报送。
六、其他
1.申请人提交的代表性学术成果不超过3项。成果等级以成果公开发表时学校施行的学术期刊参考目录为准。
2.申请人选择“学术之星”或“学术之星”提名奖中的一项进行申报。申报“学术之星”评审未通过的,不能转评为“学术之星”提名奖。
3.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承担指导与审核职责,原则上应在研究生在学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上署名;若导师未署名,则需对研究生所提交的相关成果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4)。
4.同一项学术成果,只能用于参加一次评奖,不得重复使用。
5.联系人:姚老师 章老师
联系电话:0552-3173572
附件1 关于印发《安徽财经大学学术之星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