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兰轲轲发布时间:2026-03-03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学术能力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依据《安徽财经大学学术之星评选办法(试行)》(安财发〔2025〕1号)相关要求开展2026年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原则

  公平公正、守正创新、宁缺毋滥。

  二、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校在读研究生,包括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高尚、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3.科研能力突出,学术成果丰硕。

  (业绩条件

  1.“学术之星”申请人应至少在校定B1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一篇;

  2.“学术之星”提名奖申请人应至少在校定中文 C级及以上期刊(不含校定B2级)发表论文一篇。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推荐表》(附件2安徽财经大学“学术之星”推荐汇总表》(附件3)导师审核,于3月15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成果周期为2025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负责审核申请人相关材料并组织评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及推荐顺序,并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于331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及相关学术成果的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cxkxw@126.com。

4.专家评审和现场答辩。研究生院对推荐人材料进行复审,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答辩,确定拟获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

5.结果公布。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公布评选结果

6.表彰和奖励学校对获奖人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对“学术之星”获奖者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人、“学术之星”提名奖获奖者奖励人民币2000元/人。

  五、材料提交及要求

  1.申请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1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推荐表一式

  (2)代表性成果(申报人为第一作者且代表性成果限填3项)及其证明支撑材料(论文期刊包含正式公开发表的封面、目录、正文首页,外刊需要提供检索证明;著作包含封面、目录、书号所在页;课题包含立项书、结项书;案例成果包含案例正文、入库证书;专利成果及资格证书须上传相关证书扫描件)。代表性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

  (3安徽财经大学2025年研究生“学术之星”汇总表一式一份

  2.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相关要求如下

  (1)推荐表格式及命名规则:学院_专业_姓名(Word文档)。如经济学院_政治经济学_王博.doc

  (2)学术成果格式及命名规则:学院_专业_姓名_成果出处(发表时间)_成果名称PDF文档)。如经济学院_政治经济学_王博_财贸研究(2020.04)_安徽省区域经济理论的研究与实践.PDF。

  (3)汇总表格式及命名规则:学院_HZB(Excel文档),如经济学院_HZB.xls。

所有材料由各培养单位统一报送。

  六、其他

  1.申请人提交的代表性学术成果不超过3项。成果等级以成果公开发表时学校施行的学术期刊参考目录为准。

  2.申请人选择“学术之星”或“学术之星”提名奖中的一项进行申报。申报“学术之星”评审未通过的,不能转评为“学术之星”提名奖。

  3.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承担指导与审核职责,原则上应在研究生在学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上署名;若导师未署名,则需对研究生所提交的相关成果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4)。

  4.同一项学术成果,只能用于参加一次评奖,不得重复使用。

  5.联系人:姚老师 章老师

  联系电话:0552-3173572

  邮箱:acxkxw@126.com


附件1 关于印发《安徽财经大学学术之星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 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推荐表.docx

附件3 安徽财经大学“学术之星”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4 学术诚信承诺书.docx


 

     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