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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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教育部印发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我校参加评估的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和会计硕士、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旅游管理硕士9个学位授权点均通过专项评估。 此次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主要检查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和质量保证等。评估结果分为“合格”、“限期整改”、“不合格”三种。评估结果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要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本次评估中,有42所学位授予单位的50个学位授权点被评为“不合格”, 83所学位授予单位的95个学位授权点被要求限期整改。我校9个学位授权点评估结果均为合格。 学位授权点评估是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保证学位授权点和研究生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学校将以此为契机,加强学位点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进一步做好我校现有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 (撰稿:研究生处 牛雪红;审核:研究生处 刘银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