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建设安徽省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的通知(教秘高[2007]18号)
教秘高[2007]18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区域合作的意见》精神,推动我省高校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加快研究生培养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步伐,适应建设创新型安徽的需要,把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心切实转移到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轨道上来。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遴选建设安徽省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现就示范基地遴选和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围绕实施“科教兴皖”和“人才强省”战略,主动适应安徽“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以及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要,大力促进研究生教育与生产部门和科研部门的合作,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提高资源利用和人才培养效益,实现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加快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与创新,进一步提高我省研究生教育的质量、整体实力和对社会的贡献度。提升相关企业和科研院所的人才积聚和储备能力,以及社会声誉,促进其增大研发投入和增强创新能力。
建设目标:通过遴选建设一批示范基地,辐射带动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变革,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进一步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推动相关行业领域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通过多种形式,探索建立稳定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二、示范基地的建设原则
示范基地的遴选以应用型学科为主,主要围绕省实施“861”行动计划的“八大基地”和“六大工程”建设需要,侧重于安徽经济社会特别是支柱产业发展所急需的重点领域,包括: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资源、环境、公共安全、新医药、先进制造技术、化工新技术等领域;并遵循下列原则:
(一)立足需要,服务安徽。鼓励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强化为安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优先选择我省急需发展的行业和支柱性产业进行产学研合作。
(二)联合培养,优势互补。在指导培养研究生、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产品开发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生产部门在学术队伍、技术项目、信息资料、实验设备和科研经费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培养出社会所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创新人才。
(三)形式多样,注重实效。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生产部门,根据不同行业研究生培养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形成富有创意、成效显著的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科学运行机制。
(四)互惠互利,共同发展。通过产学研结合,进一步提高高等院校高知识群体尤其是研究生群体的社会贡献份额,调整研究生知识和能力结构,增强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促进合作单位研发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的提高。
(五)示范基地实行滚动建设和发展。遴选出的示范基地,省教育厅将投入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并鼓励多渠道筹措建设经费;省教育厅将对示范基地进行定期评估和实施有上有下的动态建设管理机制。
三、申报示范基地的基本条件
申报示范基地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或生产部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有良好的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基础。
(一)申报示范基地的牵头单位应是高等学校,且至少具有3届以上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经历;优先考虑以应用学科为主且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基础好,并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和创新能力培养方面成效显著的单位;申报学科一般应是“十五”期间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学科。
(二)科研院所或生产部门是示范基地的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以省内为主,应具有高水平的科研开发队伍,先进的科研设备及科研条件,充裕的科研任务和充足的科研经费,系统而规范的科技和人才管理制度,以及强烈的创新意识和浓厚的创新氛围。
(三)合作双方已具备了一定的产学研联合基础,培养出了一定数量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和创新能力的研究生,社会反映良好。
四、有关示范基地申报评选的具体事宜
有关高校(包括部委高校)可根据条件要求组织示范基地的申报工作。博士生培养单位本次申报示范基地的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硕士生培养单位本次申报示范基地的数量一般不超过2个。
(一)材料报送:有关高校须将申报示范基地的报告、已进行产学研合作的协议等证明材料、《安徽省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报书》(一式二十份),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电子文档,于
(二)评选安排:省教育厅在对报送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对相关材料进行网上公示的基础上,组织省内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将安排现场答辩和进行实地考察,最后由省教育厅审定。
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示范基地的申报和建设工作,精心组织,实事求是,认真遴选本校优势学科和有效社会资源积极申报,为推动我省研究生培养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研究生教育服务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00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