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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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所): 201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将进行2011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学院(部、所)在2010年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基础上,就研究方向、专业课复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专业课参考书目及其他事项的说明进行修订。 2. 专业课初试科目参考书目的修订按学科分类分别由以下学院(部、所)负责:
3.为加大招生宣传力度,使考生和社会对我校的研究生招生专业等有更详尽的了解,请各学院(所)提交专业介绍和导师介绍,,需要修订的也请于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4.6月份获省学位委员会批准的11个专业硕士学位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下发后另行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请各学院(所)于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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