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有关教学培养日常事项办理流程

发布者:朱圣祥发布时间:2014-10-20浏览次数:347

一、请假

范围:已被录取的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因病或因事不能按时报到注册或不能坚持在校学习者。

程序:研究生日常请假审批工作由培养单位负责,但涉及到休学、退学等学籍变动的,需将材料提供给研究生处审批。

办理地点:所在培养单位教学办公室;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一号行政楼C-211

提示:病假,应有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请假在三天以内,经辅导员同意,由所在培养单位审批;请假在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研究生处审批;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由分管校领导审批。请假超过一个月,应予以休学。详细规定见《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章。

 

二、开具研究生在学证明或研究生应届毕业证明

范围:具有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学研究生。

程序:填写《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在学证明》、《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应届毕业证明》,经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审核签字,并加盖所在培养单位公章后,到研究生处审核盖章。

办理地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处研招办(一号行政楼C-207

办理时间:每周三下午和周五上午

 

三、办理研究生成绩单或成绩证明

范围:取得安徽财经大学学籍的在校研究生。

程序:由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打印、审核、加盖单位公章,盖研究生处公章。

办理地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处研招办(一号行政楼C-207

办理时间:每周三下午和周五上午 

 

四、教室申请

范围:研究生开展活动、研究生晚自习

程序:填写《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室申请表》(具体教室不用填写),经辅导员或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审核,并加盖所在培养单位公章后,到研究生处办理。

办理地点: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一号行政楼C-211

 

五、缓考

范围:因病或考试安排有冲突的在校研究生;

程序:

1)填写《安徽财经大学缓考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

2)导师、所在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3)将《安徽财经大学缓考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交研究生处审批。

办理地点: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一号行政楼C-211

办理时间:每学期第17

 

六、补考

范围:缓考课程或学位课成绩低于75分且高于60分的课程

程序:考试登陆“研究生系统”根据考核结果自行确定。

地点:研究生教学楼大厅公布

时间:下学期第2周周三下午

 

七、重修

范围:培养环节成绩低于60分或考核不合格

程序:考试登陆“研究生系统”,重新选定重修课程。

时间:下学期第1

 

八、实验室开放时间

范围:全体在校研究生

程序:到研究生实验室值班室(工作室6)登记即可。

地点:广学楼四楼北侧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200530,晚上600930

 

九、学术交流资助申请流程

范围:全体学术型在校研究生

程序:

1)填写《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资助申请表》,同时提交邀请函。

2)导师、所在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3)将《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资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交研究生处审批。

4)返校后及时到研究生处办理报销手续。

办理地点: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一号行政楼C-211

提示:必须凭主办方邀请函申请;交通费和住宿由安徽财经大学教师公务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