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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05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1-05     访问次数: 209

     鉴于教育部将于2007年11月中旬对我校进行本科教育水平评估,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高质、有序进行,根据2006年12月11日校长办公会决议,我校2005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调整至2007年9月下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论文指导、撰写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务必保证论文质量;

2、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工作程序

(1)本学期放假前完成开题;

(2)2007年8月底按学校有关规定抽取论文送审名单;

(3)2007年9月1日收缴论文;

(4)2007年9月5日9月20日论文送审;

(5)2007年9月20日9月30日完成论文答辩。

3、2005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评定工作全部于2007年10月上旬完成;

4、不符合论文答辩条件者按学校有关规定推迟。